家具大師課 | 王世襄釋讀《魯班經(jīng)匠家鏡》家具條款⑥ 頭條
| 明清家具研習社 |
大師領讀古代民間木工營造專著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燭臺式高四尺,柱子方圓一寸三分①大。 上盤仔 八寸大,三分 倒掛花牙 。每一只腳下(下腳)② 交進 三片,每片高(一尺)③五寸二分,雕 轉(zhuǎn)鼻帶葉 。交腳之時,可拿 板片畫成 ,方員(圓)八寸四分,定三方(片)長短,照墨方準。
①“分”字似衍。②“腳下”可能為“下腳”之誤。下腳即琴腳,見21素衣架式。③既曰“腳下交進三片”,則所說的片乃是槳腿,即清代《則例》所謂的“壺瓶牙子”,或北京匠師所謂的“站牙”。據(jù)實例如燭臺高四尺,則槳腿當高一尺半左右,不可能只高五寸二分。故疑此處脫“一尺”二字。
上盤仔 :即插蠟燭的盤。燭臺為了光線照射均勻,燭盤多作圓形。正因如此,所以燭盤下的倒掛花牙不妨用三片。如果燭盤為方形,則三片倒掛花牙便無法安裝妥適。頁三十二上圖式中的燭臺上盤仔作方形,乃因畫手沒有按照文字作插圖而誤繪。如果確為方形燭盤,那么花牙不可能用三片,而應該是四片。
倒掛花牙 :即寬頭在上,窄頭在下,倒著安裝的角牙。北京匠師稱之日“掛牙”。
掛牙
交進 :即安裝之意。
轉(zhuǎn)鼻帶葉 :槳腿上的花紋名稱。1屏風有“日月卷象鼻格槳腿”,當與此圖案相近。
黃花梨鑲云石螭龍紋大座屏 研習社珍藏
板片畫成 :此指交腳時可先在圓形樣板上將360度分成三等份,把角度定好,再在立柱下端開槽嵌安槳腿。方圓八寸四分指槳腿下端所占圓形面積的直徑。
釋條:按此為立柱式,上有圓燭盤和掛牙,下有槳腿的高燭臺。
頁三十二上圖式中的高燭臺有兩處似誤繪:①上盤仔不應作方形而應作圓形,說已見前。②立柱下端,槳腿三片直落地面,疑誤。槳腿下邊如不與其它構(gòu)件接合,只憑垂直一邊與立柱榫卯相交,不可能堅牢不脫,而且也從未見過此等造法的實例。
《仇畫列女傳》中的圓盤燭臺
此種燭臺按明式的常見做法,立柱應樹植在下腳(本書亦稱“琴腳”,見1屏風式。北京匠師則稱之為“墩子”)之上,槳腿下邊也應嵌入下腳的槽內(nèi),這樣才能穩(wěn)定而堅牢。惟實物多為十字形墩子,用四片槳腿(站牙)抵夾立柱。人字形墩子,用三片槳腿抵夾立柱的實例,甚為罕見。
香幾式凡佐(做)香九(幾),要看人家屋大小若何而<定>①。大者上層三寸高,二層三寸五分高,三層腳一(二)②尺三寸長。先用六寸大,役做一寸四分大。下層五寸高。下車腳一寸五分厚,合角花牙五寸三分大。上層欄桿仔三寸二分高,方圓做五分大。余看長短大小而行。
①此處當脫“定”字。②“一”字疑誤。幾足不可能如此之矮。當為“二”之誤。
釋條:按此為結(jié)構(gòu)比較繁復的香幾,雖講到了自上而下分幾層,但尺寸恐有誤,也未說明是圓形的還是方形的,或其它形狀的,更未講到每一層的造法。本書亦無圖式。從傳世實物來看,明式香幾圓形的多于方形的。
明 紅漆描金嵌琺瑯面梅花式香幾 故宮博物院藏
藥櫥高五尺,大一尺七寸,長六尺,中分 兩眼 。每層五寸,分作七層。每層抽箱兩個。門共四片,每邊兩片。腳方圓一寸五分大。門框一寸六分大,一寸一分厚。抽相(箱)板四分厚。
兩眼 :與“兩孔”相同,即兩部分或兩半之意。
釋條:此為有四扇門的藥柜,共有藥抽屜二十八個。本書無圖式。
藥箱二尺高,一尺七寸大,深九<寸>①。中分三(八)②層,內(nèi)下抽相(箱)只做二寸高。內(nèi)中方圓交佐(做)已(幾)孔,如田字格樣,好下藥。此是 杉木板片 合進,切忌雜木?!?
①此處脫“寸”字。②“三”疑為“八”之誤。如依原文“分三層”,下抽箱又“只做二寸高,”則上兩層將各高八九寸,與一般藥箱、箱柜抽屜多等高或相差有限的做法不合,貯放或抓取藥物均不方便。今姑按抽箱一律高二寸計算,二尺高的空間,連同分層屜板可容抽屜八層。以上假定是否可以成立,尚待進一步研究。
杉木板片 :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卷三十四《杉》條:“辛,微溫,無毒。”當因杉木性溫無毒,故宜用以制藥箱。雜木恐與藥物有違礙,故切忌。
釋條:按此應是由多層抽屜造成的藥箱,抽屜內(nèi)還分隔成方格,以便分放各種藥品。傳世的實物有的抽屜前還裝有門扇。
柜式大柜上框者 二尺五寸高(深)①,長六尺六寸四分,闊三(四)②尺三寸。 下腳 高七寸,或下 轉(zhuǎn)輪 斗在腳上,可以推動。 四住(柱) 每住(柱)三寸大,二寸厚, 板片下叩框方密 。 小者板片合進,二(一)③尺四寸高(深),二尺八寸闊,長五尺零二寸,板片一寸厚。 板此及量斗及星跡各項謹記④。
①“高”當為“深”之誤。因大柜的高(即長,南方方言往往稱高為長)、闊、深二個尺寸,這里只缺一個深的尺寸。大柜絕不可能只有二尺五寸高,故知高字有誤,而二尺五寸只有作為大柜的深度才合理。②“三”應為“四”之誤。因一般傳世的大柜,寬度不小于四尺,足下安轉(zhuǎn)輪的大柜而只寬三尺余,實太窄,故疑“三”為“四”之誤。③“二”應為“一”之誤。如大柜深二尺五寸,小柜不應只差一寸。小柜深一尺四寸,與其寬度二尺八寸,比例較為合適。④此句文義費解,疑有錯字或脫文。
大柜上框者 :此處“上”是動詞,意思是大柜而采用“上框”做法的,也就是說采用方材作為柜框的。它實與下文的“小者板片合進”相對而言。板片合進者不用方材造柜框,而只用一寸厚的板片來合成。
下腳 :即柜腳。其高七寸,言從地面到大柜最下的一根橫框,其高七寸。
清早期 黃花梨木柜格 故宮博物院藏
轉(zhuǎn)輪 :安在足端的轉(zhuǎn)輪,可以推動,以免大柜過于笨重,移動困難。惟此種足上有輪的柜子,實例尚待發(fā)現(xiàn)。
四柱 :即作為柜子立框的四根方材,其下端即柜足。
板片下叩框方密 :這是說做柜框的方材要有一定的寬度和厚度,以三寸大、二寸厚為宜。這樣在立材上打槽裝嵌柜幫板才能拍合得嚴密牢固。
小者板片合進……板片一寸厚 :只用板片合進的造法見前。它因不用方材作框架,故板片不可太薄,要厚達一寸。
明 黃花梨一封書式方角柜 研習社珍藏
釋條:本條講到大、小兩種不同造法的柜子。大者用方材做柜框,打槽裝幫板。小者不用方材造柜框,而只用板片合成。后者屬于民間的一種簡易的做法。
一般講到明式大柜,我們都會想到上有頂箱、下有立柜的所謂“四件大柜”。但從本條文字中看不出講的是四件柜,而只是一般的方角柜,或稱“一封書”柜。荷蘭魯克斯先生則認為腳上裝轉(zhuǎn)輪的不是柜而是箱,他的看法似更為合理。不過轉(zhuǎn)輪究竟如何與箱底結(jié)合,安裝后箱可前后移動還是左右移動,尚存在不少疑問。一切有待發(fā)現(xiàn)實物始能得到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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